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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架構
董事會、秘書處、遴選會員、普通會員
董事會的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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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屆董事會:由4位召集人創會,各董事以個人身份出任。董事會不設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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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3年一任。由第二屆開始董事會將由遴選會員投票選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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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職能:組織董事局(包括邀請董事、榮譽董事)、按照會章指示協會工作方向、委任秘書長、提名、審批或邀請各類會員會席、籌募經費等。
秘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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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處由秘書長統領。秘書長由董事會委任,任期每屆一任(3年),任內可被董事會以三份二投票決定辭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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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處全權負責日常會務、行政,及執行董事會之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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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長有全權委任副秘書長(人數視乎需要),以協助工作。
遴選會員(公司 / 個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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遴選會員之申請需得兩位董事提名,及董事會內多數票數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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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個人身份或公司名義入會。會籍不可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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遴選會員有權投票選出第二屆及之後的董事會。
普通會員(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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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會員(公司)需以公司名義入會。會籍不可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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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會員(公司)之申請需得兩位董事提名,及董事會內多數票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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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會員需以普通會員身份入會,三年後可申請成為遴選會員。遴選會員之申請需得兩位董事提名,及董事會內多數票通過。
普通會員(個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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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會員(個人)需以個人身份入會。會席不可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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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會員(個人)之申請需得兩位董事提名,及董事會內多數票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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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會員需以普通會員身份入會,三年後可申請成為遴選會員。遴選會員之申請需得兩位董事提名,及董事會內多數票通過。
協會架構 Meet the committee: Meet the Te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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